学习园地

    学习园地

    审计知识普及18——审计的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
    来源: 发布时间:19-09-20 17:05:27 点击数:

    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  

    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  

    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  

    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  

    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  

    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  

    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  

    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  

    Copyright ©2019,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 陕ICP备06007066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