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,对院内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,为规范秩序、促进管理、提高效益、防范风险提供审计服务。
2、负责制定学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,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,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
3、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对学院经济活动中的重点、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;
4、负责组织对学院财务收支、预算执行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。
5、负责对学院科研经费、专项教育资金等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。
6、负责对学院大宗物资采购、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。
7、负责对学院基建工程、修缮工程、零星维修工程预(概)算、决(结)算进行审计。
8、负责对学院重大对外投资、工程招投标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。
9、负责对学院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。
10、根据党委组织部委托,负责对学院有关二级学院、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11、负责对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。
12、组织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
13、做好审计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,完成审计业务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14、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